其實還滿討厭現在住的地方的…

從小,對於「家」的這個定義就只是一個建築物,一個可以睡覺休息的地方。


第一個家,小港區,公寓二樓,兒時的記憶很模糊。
第二個家,苓雅區,公寓三樓,其實是借住姑姑的家。
第三個家,前鎮區,透天頂樓加蓋的四樓,熱的半死,再加上當時叛逆期,也不常待在家。
第四個家,鳳山市,公寓四樓,地點糟,鄰居糟,風沙滿屋飛。

從小我就有一個壞習慣,就是很喜歡去朋友家玩。
其實就只是想看看每個人的「家」,
看他們與家人的相處,看他們與室友們的互動,
看他們如何佈置裝飾屬於他們的小天地。

還記得年初時,因房東有意把房子收回去自用,
我就興高采烈地到處看房子,還研究要如何貸款,自備款要準備多少,
看到心儀的還吵著跟阿花說要買,
現在想想,當時只是想搬離開這個環境,
卻沒有想到後果。
買房子還真的只是一時的衝動哩!

不過如果說要搬家,也會覺得很困擾,
想到只要打包我房裡的書和CD,就可以耗上一天了!
希望下次的搬家,能夠是我真正的「家」!

其實不管住的房子是什麼型式的,
透天,公寓,平房,大樓…
只要是和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一起住,
就是我的「家」。

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 每一磚每一瓦 用愛創造
家裡人的微笑 是我的財寶
等回家才知道 自己真的重要
雙手能為家人而粗糙 啊多麼榮耀 那麼驕傲
你為我把飯燒 我為你打掃
啊回家的感覺 實在真的太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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